(資料圖片)
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前年在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上,涉嫌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,早前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立,被判監2星期,他向高院原訟庭上訴,法官今日裁定黃毓民上訴得直,撤銷其定罪及監禁刑期。
案情指,63歲的黃毓民涉嫌在2014年7月3日於行政長官答問會期間,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向梁振英投擲一隻玻璃杯,事後被警方以普通襲擊罪名拘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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