漁護署日前在赤柱帶走一隻狗,稱懷疑屬格鬥犬。(FB赤柱街坊八1八圖片)
近日接連有懷疑「格鬥狗隻」後被帶走。漁農自然護理署首席獸醫師楊莉今早(3日)在電台節目中承認,近日接獲投訴的個案有上升趨勢,但強調署方人員會在得到狗主的同意才帶走狗隻,且現行法例允許已絕育,並持有有效絕育證明書的格鬥狗隻在申領牌照後繼續飼養,呼籲狗主不要因一時憂慮而棄養。
目測身體特徵是國際及準確的評估方法
楊莉表示,署方的獸醫師會通過目測狗隻的身體特徵,以及整體體態與體格比例作判斷,其中嘴及下巴的角度,是顯示狗隻咬合力與潛在傷害力的明顯身體特徵。她強調這是目前國際間一般辨別格鬥犬種類的通用做法,符合科學與專業標準。她又提到,市面上有很多基因測試,但每間公司的參數庫不一樣,得出的結果不一致,署方會持續留意相關科技發展,積極研究基因檢測方法的最新應用,以考慮將來將其作為輔助鑑定工具的可能性。
可交由「狗隻及貓隻分類委員會」再鑑定
楊莉表示,若狗主不同意獸醫師的鑑定,可以申請將個案交由「狗隻及貓隻分類委員會」再去鑑定。另外,狗主每3年需要都要更新狗牌,狂犬病疫苗都要加劑,打針時署方人員若發現狗隻品種不正確的話可以再修改。若狗主很擔心,可以隨時帶狗隻到署方的動物管理中心再檢查,強調只要完成法例要求的程序、做足管制的措施,狗主仍然可以飼養格鬥狗。根據法例,格鬥犬涵蓋比特鬥牛㹴、日本土佐犬、阿根廷杜告狗、巴西非拉狗,以及此4類狗的任何混種,這是參考英國等國際做法訂立法例,無擴闊格鬥犬定義,並根據狗隻的外形特徵進行規管,而非純粹按品種劃分。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