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田禾輋邨。(資料圖片)
一名居於沙田禾輋邨的公屋居民去年填寫申報表時虛報無香港物業,隱瞞擁有一個位於大埔的住宅物業,及後經房屋署調查後被揭發,涉嫌違反《房屋條例》作出虛假陳述,今日(31日)於沙田裁判法院裁定其罪名成立,即時監禁6星期,房屋署亦將收回該公屋單位。
房屋署提醒所有公屋居民及資助房屋申請人,必須如實申報入息、資產及物業情況,並細閱申報表的內容和填表須知,按照指定方法計算收入及資產。


















